2007年1月8日,王某到某保险公司填写了一份终身寿险投保单,1月15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1月20日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受益人为王某的妻子李某。后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2008年2月1日中止。200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保险夸同的效力于当日恢复。2009年10月1日,王某自杀身亡,受益人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问:(1)本案中的保险合同何时成立?为什么? (2) 保险公司应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为什么?
简述保险公司其他事项的变更。
试述保险公司清算的种类。
简述保险公司清算组的产生原因。
简述保险公司解散的种类。
名词解释保险公司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