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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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①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效力的概括性规定。 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未经公证,该事项不能产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 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法定公证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公证时,公证就成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之一。 ③关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法定公证酌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应当公证的,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否则不能产生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

  (2)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确定某些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在国外使用的某些文书,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在使用国发生法律效力。 (3)由当事人约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 对大多数法律行为,法律未规定其必须具备公证形式,但如果当事人对其约定必须经公证才能生效,则公证即成为该项法律行为的要件,如未按双方约定办理公证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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