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家住A市。2001年3月21日,李莱到A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中写道:其死后,愿将其在B市的五间房屋的其中二间的产权转让蛤其女婿王某。A市公证处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制作并出县了公证书。  问:A市公证处出其的公证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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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有效。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提出。案例中,不动产(二间房屋)虽然在B市,但李某申请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因此,A市公证处依法制作并出具的公证书有效。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题:诉讼事务调查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2004年8月4日,任某为子女上学向刘某借款6000元,任某写下借款字据,但是由于刘某疏忽,借据上未写明还款时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2005年元旦前还款。2005年1月1日,刘某向任某主张债权,任某拒绝。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8月1日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任某认为已经超过了民事追诉时效。问:如果律师代理刘某诉讼,在证据调查及履行举证义务问题上应当如何进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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