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委托香港公证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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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委托香港公证人制度,是指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叉的事实及文书的公证申请,必须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特剐行政区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非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其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书,送回内地使用的,内地不予承认的制度。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题:诉讼事务调查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2004年8月4日,任某为子女上学向刘某借款6000元,任某写下借款字据,但是由于刘某疏忽,借据上未写明还款时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2005年元旦前还款。2005年1月1日,刘某向任某主张债权,任某拒绝。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8月1日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任某认为已经超过了民事追诉时效。问:如果律师代理刘某诉讼,在证据调查及履行举证义务问题上应当如何进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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