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确定了我国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刑事案件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但是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特别针对计算机犯罪这类特殊案件的犯罪地作了专门规定。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3)被告人居住地一般是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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