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金山县发生一起抢劫案,该县公安机关组成以林刚为组长的侦查小组进行侦查,后来抓获以赵山为首的专门实施抢劫活动的犯罪团伙一干人。经过讯问,林刚发现赵山正是当年狠心抛弃其母子的亲生父亲,赵山也认出了林刚。赵山认为林刚可能会公报私仇,要求林刚退出侦查小组,不能参与对其的讯问。林刚认为自己会公正办案,坚决不同意退出侦查小组。问: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什么制度?赵山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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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赵山的要求合理。因为林刚是赵山当年抛弃的亲生儿子,两人之间有着利害关系。赵山有理由认为林刚会加入主观感情因素在侦查过程中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所以赵山的要求是合理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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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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