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夏某与岳某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3月登记结婚。岳某18岁入伍。结婚时,岳某在外省某部队机关工作。婚后,夏某的父母赠给两人名人字画6幅.纯金项链1条,金戒指1枚,共价值7.2万元。婚后不久,岳某复员回家,带回医疗费5 000元,一次性自主择业费52 000元。两人居住的房屋是夏某婚前从单位承租的,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夏某名下。2011年5月.岳某与一女同事出差时在旅店同居被公安部门查获,后夫妻感情破裂。两个月后,夏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房屋厦结婚时父母所赠财产全部归其所有,并平均分配岳某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及一次性自主择业费。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房屋是夏某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夏某父母赠与的财产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岳某带回的医疗费和一次性自主择业费应是岳某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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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归该方所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夏某父母的赠与行为是在婚后发生的,而且没有明确确定只归夏某一人所有,故名人字画等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现行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属于特定行为人本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具有专属性,应归本人所有。一次性的自主择业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祖孙关系

  陈梅、陈杰、陈凯系姐弟。三人的父母早已去世。为扶养陈杰、陈凯两个弟弟,大姐陈梅终身未嫁。为供养弟弟读书.陈梅省吃俭用.自己还到城里卖血。后小弟陈杰考入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并成为单位领导,大弟陈凯则在家乡务农。陈杰婚后生有一女叫陈心怡,陈杰便叫陈梅到北京照看弦子。善良、勤快的陈梅除照看孩子外,还要做饭、买菜、料理家务。陈梅从不感到委屈,她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人头地的弟弟感到骄傲和欣慰。她认为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就是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陈心怡成为一名中学生。陈杰和妻子看着年迈的姐姐腰一天天弯下去,慢慢地滋生了反感。2003年,陈梅因长期的劳累、抑郁,患了乳腺癌,不得不住进医院,大弟陈凯从农村赶到医院,看到大姐的惨景,不禁潸然泪下。陈杰看到此景说:“二哥,现在是你尽义务的时候了.你把大姐推到我这里十几年.现在自己还想享清福。”说完,便拂袖而去。陈梅的医药费花去1300元。陈凯现在农村有两个子女,妻子患疾在身,家里实难支付这笔钱。陈梅认为小弟陈杰收入高,自己对小弟尽的义务也最多,小弟应该管自己。于是陈梅向小弟陈杰的单位要求陈杰支付扶养费,单位调解不成,陈梅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杰支付医药费1300元,同时要求陈杰每月给自己80元生活费。有人说陈杰没有扶养大姐的义务,尽管陈杰不扶养大姐不合情理,但并不违法。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刘军是刘明夫妇的独生子。1980年刘军与宋艳结婚,婚后生一子刘晓健。由于刘军夫妇工作较忙,刘晓健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与祖父母感情深厚,工作后按月给祖父母生活费。2006年2月刘晓健由祖母病逝,刘明一年后再婚,此事引起刘军的极大不满,与其父争吵后,双方签订了脱离父子关系的协议,从此刘军与其父不再来往。2010年2月,刘明患重病外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其再婚妻子因年事已高无法照顾。刘明要求儿子刘军尽赡养义务遭拒绝,刘军要求刘晓健对其祖父尽赡养义务。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刘军与刘明签订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是否有效?(2)刘军对其父刘明是否有赡养义务?(3)刘晓健在何种情况下对其祖父有赡养义务?

  名词解释:狭义上的涉外婚姻

  原告张某与被告游某均是再婚。被告游某是美籍华人。游某在2011年8月底来中国旅游期间,经亲友介绍与原告张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来往了两三天,游某便返回美国。2012年7月17日,游某再次从美国来到中国,与张某相处仅一个星期,二人便仓促于2012年7月25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相处时间少,彼此不够了解,且婚后张某拒绝与被告游某同居,致使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双方相互埋怨。2012年11月2日,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游某离婚。  原告张某诉称: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12年7月25日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特诉请法院准予离婚。被告游某辩称:被告与原告张某经亲友介绍相识,双方仅见过两次面,且相处时间短促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原告又拒绝与被告同居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张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法院是否应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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