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措施包括( )。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赔偿损失
Ⅳ.出具警示函
Ⅴ.责令増加内部合规检査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査报告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措施包括( )。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赔偿损失
Ⅳ.出具警示函
Ⅴ.责令増加内部合规检査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査报告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増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多做几道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由于禁止性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
客户的财务信息不包括( )。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执业道德的十六字原则是( )。
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但不得同时注册为( )。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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