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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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民法总则》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总已经删减了可变更的合同)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有误解的对象,即对方的意思表示,当对方做出意思表示,因误解而做出了另一个意思表示,因此在重大误解中至少存在两方意思表示。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该行为中只存在甲的意思表示,因此不构成重大误解。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该选项构成不当得利,误解的对象是事实,而不是意思表示,因此不构成误解。

       C项:说法正确,当选。宾馆向甲发出买卖的邀约,甲误以为是赠与,并予以承诺,甲对宾馆的行为的性质产生了误解,并要承担茶叶的费用,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可撤销、变更的行为。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重大误解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认识错误,主要是指对主体身份的认识错误,如丙误把甲当作乙,而与甲从事交易。实际上丙希望交易的对象是乙,但是由于认错人,于是就与甲从事了交易。因此丙的意思表示的对象错误,这也属于意思表示错误的一种,因此需要救济,所以该合同重大误解可撤销。还可以从另外一种视角来解释,当事人的身份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因此对当事人的身份认错,实际上构成了合同内容的错误。因此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如果仅仅是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认识错误,一般并不构成意思表示内容的错误,也不构成合同内容的错误,因此不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合同因此不是可撤销的。其合同效力,依其他规则处理。在本案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是精神病人,因此在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该电动车买卖合同无效;在该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则该电动车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多做几道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

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

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

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

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

《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

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

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

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

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

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

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

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

应承担违约责任

C

应承担侵权责任

D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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