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为社会中热点事件(2011年“达芬奇”家具案)改编而成。
A项:说法正确,当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享有知悉真情权,相应的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须尽告知相应产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B项:说法正确,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1、2、3款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知,销售者应对售出商品保证使用性能、产品标准及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否则应向消费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C项:说法正确,当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本题严格来说,选项已不严密,但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权利有权处分,请求双倍赔偿也未尝不可,所以当选。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消费者退货必须以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前提,根据题干交代双方并未就“信任退货”问题达成协议,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退货情形,所以不能以失信为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