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力发电工程,施工单位中标的投标报价单如下表所示。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开工前支付;在工程最后2个月平均扣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间接费率10%,利润率6%,计税系数11%;如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则按照0.9(1.1)的系数进行价格调整。施工进度比较简单:
工程进行过程中由于遇上当地季节性梅雨,施工单位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保证了工程进度;同时加强了已完工程的保护,但因此发生了2万元的保护措施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情况,C工作增加了300m3;另外在A工作之后,C工作之前新增工程D,其工程量为2000m3,直接费为320元/m3,工期为2个月。
【问题】
1. 是否需要顺延工期?
2. 费用总共增加多少?
3. 施工单位欲向业主索赔保护措施费,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