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
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投资性主体
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中,被投资方不应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有( )。
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
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能控制被投资方
投资方未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投资方直接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被投资方已经被宣告清理整顿
终止确认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并终止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处置股权取得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200
2400
2600
3800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母公司向子公司转让无形资产价款中包含的为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商品价款中包含的为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债权与债务
0
100万元
300万元
400万元
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应将被出售子公司年初至出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应将被出售子公司年初至出售日的相关收入和费用纳入合并利润表
应将被出售子公司年初至出售日的净利润记入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
500
620
716
608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实现生产经营的互补,发生如下投资业务:
(1)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资料如下:
①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以当日向乙公司原股东发行的1 000万普通股及一项无形资产(专利权)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甲公司所发行普通股的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价为3元;该项无形资产账面原价为350万元,已提摊销150万元,投资日其公允价值为240万元。
②在合并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③2012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 500万元,其中股本为2 5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750万元。经评估,乙公司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和一批存货(甲商品)外,其余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2012年1月1日,乙公司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
④甲公司在合并过程中为发行上述股票,向券商支付佣金、手续费等共计150万元。
⑤乙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50万元;2012年宣告分派2011年现金股利200万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5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2013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8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2013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引起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
⑥乙公司2012年1月1日留存的甲商品在2012年售出40%,剩余部分在2013年全部售出。
⑦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内部交易资料如下:
甲公司2012年销售100件A产品给乙公司,每件售价6万元,每件成本4万元,乙公司2012年对外销售A产品40件,每件售价6万元。乙公司2013年对外销售A产品60件,每件售价7万元。
甲公司2012年6月20日出售一件产品给乙公司,产品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成本为120万元,乙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入账,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提折旧。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收应付账款;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的全部账款已收存银行,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的余额为234万元,甲公司对其计提了坏账准备20万元;2013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的余额仍为234万元,A公司对其补提坏账30万元。
(2)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资料如下:
①2012年1月2日,甲公司支付500万元,取得丙公司4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1 200万元。取得该项股权后,A公司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②2013年2月,丙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产品销售给甲公司,售价为30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该批产品已向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40%。
③2013年3月,甲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丙公司,商品成本为400万元,售价为600万元,至2013年末,丙公司从甲公司购入商品未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
(3)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②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取得投资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含对甲公司、丙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