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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5)丙公司2015年9月取得的销售收入,除增值税外,还应缴纳(  )。

  • A

    土地增值税

  • B

    消费税

  • C

    企业所得税

  • D

    关税

(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

  • A

    丙公司无权提出行政复议

  • B

    丙公司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

  • C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为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D

    丙公司必须在知道该行政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市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成立于2006年3月,从事化工产品生产,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拟审议通过的事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 A

    更换公司总经理

  • B

    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

  • C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D

    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2.如果在20×7年6月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实物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除应当由甲补足其差额外,还应当对甲补足出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是(  )。

  • A

  • B

  • C

  • D

(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四人草拟的公司章程中,不合法的内容为(  )。

  • A

    公司设董事会

  • B

    公司不设监事会

  • C

    李某担任监事

  • D

    赵某为公司经理

(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4)丙公司2015年5月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 A

    5.1万元+0.11万元

  • B

    (5.1+0.11)万元×(1-5%)

  • C

    5.1万元×(1-5%)+0.11万元

  • D

    5.1万元+0.11万元×(1-5%)

(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丙公司有权解聘赵某经理职务的机构为(  )。

  • A

    股东会

  • B

    董事会

  • C

    监事会

  • D

    职工大会

甲偷盗所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 B

    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

  • C

    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 D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

记载与否由当事人决定,但一经记载即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是(    )。

  • A

    相对应记载事项

  • B

    任意记载事项

  • C

    不产生票据法效力的记载事项

  • D

    不得记载事项

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B

    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0日内付款

  • C

    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 D

    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