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统计法律规范中,具有最高的统计法律效力的是( )。
统计法律
统计行政法规
地方性统计法规
统计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不得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抵触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抵触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抵触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相抵触
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 )制定的。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国现行统计法律规范的分类标准为( )。
法律规范的形式
法律规范的效力
法律规范的内容
法律规范的名称
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 )施行。
1983年12月8日
1996年5月15日
2009年6月27日
2010年1月1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性质属于()。
统计法律
法规性文件
统计行政法规
统计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机关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性质属于( )
统计法律
法规性文件
统计行政法规
统计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属于( )
统计法律
统计行政法规
法规性文件
统计基本法
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根据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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