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拟运用统计抽样方法对甲公司2015年度赊销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控制测试,相关情况如下:
(1)在设计样本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为5%,确定的信赖不足风险为10%。
(2)A注册会计师将2015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对应的赊销交易界定为抽样总体,将销售单作为代表总体的实物。
(3)审计项目组成员认为甲公司各笔赊销金额的差异很大,建议对总体进行分层,以降低样本规摸,A注册会计师没有接受该建议。
(4)A注册会计师采用随机数表法选取抽样单元,发现甲公司已将与某抽样单元对应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直接将该抽样单元界定为1例偏差。
(5)选取样本时,与选取的随机数对应的编号为1569的订购单没有对应的实物。采购部门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单据丢失。A注册会计师随机抽取了另一张订购单加以替代。
(6)A注册会计师直接将3.5%的样本偏差率作为总体偏差率的最佳估计,并根据总体偏差率明显小于5%的可容忍偏差率,作出了接受总体的抽样结论。
要求:逐一考虑上述每种情况,指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认为存在不当之处,请简要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