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 )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处以罚款。
- A
记大过
- B
终止收购
- C
通报批评
- D
警告
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 )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处以罚款。
记大过
终止收购
通报批评
警告
【解析】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故选项D正确。
多做几道
退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特定情形发生而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实践中,退伙的情形不包括( )。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的罚款。
下列选项中,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不包括( )。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万元。
下列不属于《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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