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0万元、市场价格为25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交付丙公司,抵偿所欠丙公司款项32万元;(2)甲公司领用账面价值为20万元、市场价格为30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投入在建工程项目;(3)甲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0万元、市场价格为14万元的一批库存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上述市场价格等于计税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甲公司2015年度因上述交易或事项应当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 A
39
- B
69
- C
59
- D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