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W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400万元。2013年3月12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W公司应赔偿S公司300万元,W公司和S公司均不再上诉,款项已经支付。W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3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此时尚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W公司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
- A
75
- B
7.5
- C
60
- D
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