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依法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票据背书给戊公司,戊公司又准备将票据背书给A公司,但发现票据背面背书人栏目已经不足以进行背书签章,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由于票据背面只留有三个背书栏,因此一张汇票最多只能背书三次,戊公司不能再进行背书
- B
戊公司可以在汇票上加附粘单进行背书
- C
戊公司加附粘单背书的,应由A公司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 D
戊公司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粘接处签章,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即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