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占有公司股份40%、30%、20%与1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从1998年10月至2008年10月。现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在公司股东会上提出延长公司经营期限,但遭到丙、丁反对。结合案例,请回答:(1)如果甲、乙坚持要求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有否法律依据?(2)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有什么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3)如果甲、乙、丙、丁四股东都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解散公司,那么公司应当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甲股份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甲公司于2013年6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另外,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丁。 问: (1)甲公司董事会的召开是否合法?为什么? (2)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丁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
名词解释:股份有限公司
简述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
名词解释: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