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东桌市糖厂发生了一起污染事故。1月29日,该厂废糖密储塔温度突然失控,超过安全储存温度,导致大量废糖自行溢出储塔,流入韩江,造成污染。在此之前,储塔已有自喷现象,但该厂没有完全执行市轻工局规定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理措施,导致这一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储存的价值4万元的废糖失去使用价值,该厂使将失效的全部废糖排出,同时清洗密储塔,连同大量污水一并排入韩江,加剧了韩江的污染。韩江在糖厂以下数十公里的江段全呈深褐色,沿江五家生产企业被迫停产三天。其中有两家在恢复生产后的一星期内所产生的产品因水质不合格而全部报废,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0万元。问:(1)根据环境法的原理和法律规定,本案糖厂有无违法行为?若有,请说明有哪些违法行为,对此由谁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若没有,说明理由。(2)下游沿江单位的经济损失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简述我国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简述自然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的区别。
2005年6月,云南省H县滇金丝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猴群外逃至紧邻保护区的猴王乡猴头村觅食.毁坏了大片的农作物。猴头村村委会决定组织人力驱赶和捕杀金丝猴,被猴王乡人民政府及时制止。问:(1)本案中,谁负有保护金丝猴的义务?(2)猴头村农民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简述海洋功能区划的概念及其意义。
试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控制野生动物猎捕的主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