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合同规定标准的服装若干件,但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甲准备好货源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丙,丙将货物运至乙的所在地,乙收到货物后,开始验货,发现货物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故拒绝接收。丙无奈只好将货物寄存在附近的仓库,几天后货物被雷劈中,所有货物均被烧毁。问:(1)该批货物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2)乙的做法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该怎样做?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1)该批货物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乙来承担。理由:《合同法》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则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就视为完成交付,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货地点,并且货物需要运输,故此,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已视为完成交付,风险转移给买方,所以对于本案中货物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买方承担。

  (2)乙的做法不正确。由于该批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完全可以接收货物后,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接收货物是买方的义务,若买方接收货物后,货物由于风险而灭失,该风险也不由买方承担,由于卖方的行为是违约行为,敌不导致风险转移的后果,该风险仍有卖方承担,所以乙正确的做法是接收货物后,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