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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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经济法的主体组合是“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具体又包括“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这两类主体组合。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调制行为 来买现的。

 主体组合理论,不仅有利于区分不同主体在不同部门法中所担负的角色及其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也有利于发现各个部门法不同的“权义结构”,以及相应的责任等方面的区别。

 主体组合说明了特定的结构与特定的功 能之间的关系。在进行立法的时候,主要目标就是解决新问题或重要问题,为此就要求新的立法具有特殊的功能.能够实现特定的调整目标。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求法律具有能够产生特定功能的结构,包括主体结构、权义结构和责任结构等。主体结构表现为主体组合,它决定了具体的权义结构和责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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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消费者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2003年6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 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访商品为国内组装 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 价格销售。 2003年6月g日下午.李某到甲公司购置彩电,李某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 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李桌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李某偶然 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严 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 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 李某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请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李某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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