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述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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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监督价值。将审理和判决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保障诉讼的民主性,防止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增加诉讼的透明度,确保案件审理和判决的正确性。
(2)宣示价值。将审理和判决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向社会宣示正义。此种功能的实质是为实现程序正义发挥重要作用,使正义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3)教育价值。审判公开也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形式。通过公开审判,使社会了解案情,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自觉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审判公开也会震慑社会危险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有利于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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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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