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位承建一项污水泵站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沉井,埋深15m,现场地层主要为粉砂土,地下水埋深为4m,采用不排水下沉。泵站的水泵,起重机等设备安装项目分包给B公司。 在施工过程中,随着沉井入土深度增加,井壁侧面阻力不断增加,沉井难以下沉。项目部采用降低沉井内水位减少浮力的方法。使沉井下沉,监理单位发现后予以制止。A单位将沉井井壁接高2m增加自重,强度与原沉井混凝土相同,沉井下沉到位后拆除了接高部分。 B单位进场施工后,由于没有安全员,A单位要求B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但B单位一直未予安排,在吊装水泵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工程结算时,A单位变更了清单中沉井混凝土工程量,增加了接高部分混凝土的数量,未获批准。
【问题】
1.在施工过程中疏忽管理,会造成什么后果?
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的各方对安全生产承担何种责任?
3.造成一人重伤属于哪类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4.A单位沉井属于什么措施?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