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甲与乙依法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将其依法继承的文物转让给乙。乙为了牟取暴利将自己的合同权利转让给了外国公民丙,乙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为保全债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
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已的名义要求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双方当事人于2月1日签订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前欠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购买其产品,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不发生效力。2月10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10万元前欠货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合同,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是( )。
2月1日
2月10日
3月1日
3月10日
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13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13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2013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4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 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
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甲承租乙的建筑设备,双方就租金问题协商后,甲向乙出具欠条一张,注明于2007年10月底前还款,若逾期则由丙支付。丙也在该欠条上签字同意担保。还款期满后,甲未向己还款,乙也未向甲主张权利。直至2008年6月,乙才诉至法院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问题:(1)本案债务的保证期间是多长?自何时起至何时止?(2)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是( )。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