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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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

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

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

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

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

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

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C

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D

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

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

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

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

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

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于2010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年3月1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月5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B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C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D

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

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

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

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

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

向曾君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

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

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