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一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夏某
蔡某
小刚
杨某
小强
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借款一方负责偿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双方均无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既要维护男女平等原则. 又要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收养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的情况包括( )。
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收养弃婴和弃童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在我国,除了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外,还有很多由于收养、拐卖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包括( )。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非法所得的父母子女关系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婆婆。婆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其唯一近亲属她的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丁某可以继承婆婆的遗产
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丁某婆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夏某
蔡某
小刚
杨某
小强
郑阿姨中年丧偶,含辛茹苦地把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大儿子成年结婚后生下大孙子,大儿子、小儿子和母亲性格不合,很少与母亲来往,孝顺的二儿子因车祸去世,二儿媳和其女小萌主动照顾郑阿姨生活起居,大孙子也经常照顾,郑阿姨生前订立遗嘱将一半的财产赠给二儿媳。下列人员中,有权依法继承郑阿姨另一半遗产的是( )。
郑阿姨的大儿子
郑阿姨的小儿子
郑阿姨的二儿媳
郑阿姨的孙女小萌
郑阿姨的大孙子
社会中有很多受关爱不够的孩子,也有很多没有孩子的父母,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规定了相关可以被收养人的条件,符合被收养人条件的是( )。
汶川地震中丧失父母又不满l4岁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不满l4岁的儿童
生父母经常打骂,影响不满14岁的孩子健康成长的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l4岁的子女
生父母外出打工,将不满l4岁的孩子留给精力不够的留守老人的孩子
甲乙夫妇二人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致残,生活均不能自理,无力抚养6岁的女儿丙,欲将丙送与他人收养。邻居丁(男),53岁,单身,无子女,欲收养丙,并与甲乙订立了收养协议。下列关于丁收养丙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
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
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
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
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长子和次子继承
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