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 350万元;安装费收入100万元;出租设备收入50万元;产品设计收入200万元。(2)2018年6月2日购入一台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6万元。当月开始投入使用,并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3)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万元。(4)缴纳增值税税额1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3万元;房产税18万元。(5)预缴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50万元。已知: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为3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限额是( )。
- A
225万元
- B
255万元
- C
232.5万元
- D
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