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决定学前教育发展变化的内在要求。基础性,要求学前教育必须普及、普惠;公益性,要求学前教育必须公共、公平;保教性,要求学前教育必须专业、全面、优质。(1)普及性——解决“人人都要接受”的问题。大力推进普及学前教育,已成为当前国际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不管从个人,还是社会,抑或国家的角度,都必须促进适龄的学前儿童接受这一阶段的教育。(2)普惠性——解决“人人都能接受”的问题。普及与普惠是相辅相成的,要普及就必须普惠,只有普惠才能普及。(3)公共性——解决“人人都要供给”的问题。“公共性”要求学前教育必须由政府来负责,围绕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统一规划、投入、管理、监督,构建完整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服务。(4)公平性——解决“人人平等供给”的问题。公共资源归属社会成员所共有,它客观上要求资源平等地向每一位社会成员供给,保证社会成员平等享有资源的基本权利,让幼儿拥有平等的起点。(5)专业性——解决“专”的问题。学前教育必须配备专业性强的工作队伍,包括专业的管理队伍,专门的研究人员,专任的教师,专职的保育员,促进学前教育的专业化、科学化发展。(6)全面性——解决“全”的问题。时代要求高素质公民应该是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个体,学前教育必须为完成这个培养任务打好基础,保证受教育者体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诸方面全面发展。(7)优质性——解决“好”的问题。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优质性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