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观察法是指在日常生活的自然状态下,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的行为进行直接观察、记录,从而了解幼儿的情况。
(2)自然观察法可分为时间抽样观察法、事件抽样观察法和行为核查观察法等。①时间抽样观察法是对特定时间内幼儿所发生的行为进行观察和记录的方法,主要观察行为是否出现。时间抽样观察可以每天一次或数次,每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若干分钟为一个时间单位。在观察过程中,教师要对所观察到的行为进行分类和记录。②事件抽样观察法是观察者事先确定观察目的,选择某种或某类事件作为观察的目标,在观察中等待该种事件的发生并仔细观察事件全过程并加以记录的方法。③行为核查观察法是观察者事先确定观察项目,在观察中核查行为是否发生或出现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将要观察的项目和行为预先列出表格,然后核查行为是否发生或出现,并在所列的行为或项目上画“√”。教师可将所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分解为若干个行为核查表,分阶段对不同的发展方面进行观察。④轶事记录法是在自然情境下对幼儿的实际行为做细致描述。教师可以对幼儿有意义的偶发事件进行记录。在使用这种方法记录时,应注意:记录幼儿行为发生的时间,当时的情境以及幼儿的反应;以幼儿为主,观察记录与其互动的任何事情;当事情发生时,尽量写下当时所发生的事情。
(3)运用自然观察法要注意:
①创造自然的观察环境和气氛。
②要有明确的观察目的。
③要做好观察记录,精确记下反映幼儿行为的事实及发生的条件、环境,以便做出正确判断。
④要对幼儿的行为进行多次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