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长江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为2018年3月2日,与审计底稿有关的事项记录如下:
(1)在对甲公司的销售发票进行细节测试时,A注册会计师选取发票日期作为识别特征。
(2)对于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未确定该事项为重大事项。
(3)在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后,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均在底稿上签名已明确责任。
(4)甲公司在2018年5月8日完成了对甲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要求:
针对上述(1)至(4)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