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关于期后事项审计的部分工作底稿摘录如下:
(1)陈科注册会计师认为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
(2)陈科注册会计师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定所有第一时段期后事项均得到识别,对于期后调整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已对财务报表作出适当的调整。对于所知悉的期后非调整事项,不需要实施任何审计程序。
(3)陈科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第二时段的事项,甲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修改仅限于反映导致修改期后事项的影响,陈科注册会计师针对修改的部分增加了补充报告日期,同时修改了原审计报告的日期。
(4)在甲公司财务报表对外报出后,陈科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该错报调整后的金额将导致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利变为亏损,经过跟甲公司管理层讨论沟通后,甲公司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
要求1:
针对事项(1)至(3),逐项分析陈科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或者认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针对事项(4),指出陈科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