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说法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的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本题中,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项:说法符合题意,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本题中,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被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外。
C项:说法符合题意,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由此可知,行政诉讼中原被告恒定,原告恒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恒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换言之,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而非“官告民”之法。本题中,李某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李某不履行协议,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是“官”,不能“官告民”。
D项:说法符合题意,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由此可知,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可附带审查。本题中,县政府发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件,该文件属于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村民万某对该文件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