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分析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所处行业2014年度市场需求显著下降。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分析程序时,以2013年财务报表已审数为预期值,将2014年财务报表中波动较大的项目评估为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
(2) A注册会计师对营业收入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作为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
(3) 甲公司的产量与生产工人工资之间存在稳定的预期关系。A注册会计师认为产量信息来自非财务部门,具有可靠性,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据以测算直接人工成本。
(4)A注册会计师对运输费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为150万元,实际差异为350万元。A注册会计师就超出可接受差异额的200万元询问了管理层,并对其答复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 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提出审计调整建议,已审财务报表与未审财务报表一致,因此认为无需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运用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针对上述第(1)至第(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