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事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和()。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称之为()。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应作为()处理。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取得的能够增加资产或者减少负债的资金属于()。
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期末,应将该账户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
如何区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与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简述事业单位对于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业务题)某事业单位实行资金划拨方式,2015年发生如下有关经济业务:
(1)开展专业活动取得400000元,该笔款项已由该单位收入银行,后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该单位由于业务活动的需要向财政申请资金300000元,其中:申请专项资金120000元,申请非专项资金180000元。经财政部批准,拨回事业收入300000元。
(2)该事业单位经批准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收入120000元。
(3)取得上级补助收入600000元,款项已经拨入银行,其中:专项资金250000元,非专项资金350000元。
(4)期末结转以上有关收入。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
事业单位期末需要将“经营收入“账户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