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筛选结果 共找出1152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从而成为原告的情形包括()。(2013年.经调整)

  • A

    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

  • B

    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 C

    与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 D

    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公平竞争权的

  • E

    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赔偿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

    在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 B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就侵害事实调查取证

  • C

    原告遭受行政行为侵害的事实应当由被告负责举证

  • D

    行政赔偿诉讼不适用调解

  • E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结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包括()。(2014年)

  • A

    行政机关辞退公务员或者取消录用

  • B

    税务机关作由行政奖励决定

  • C

    林业部门推广林业科技成果的行政指导活动

  • D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

  • E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若沈某、孔某二人申请行政复议,( )可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 A

    县政府

  • B

    县矿产局

  • C

    市政府

  • D

    市矿产局

  • E

    市矿产局和市政府

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人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1.根据《行政诉讼法》,本案中,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有(    )。A.陈某向法院当庭所作的真实陈述B.物品被砸坏的照片C.谢某儿子的录音证据D.县价格中心所作价格鉴定意见E.隔壁邻居张某所作的推断性证言2.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鉴证中心盖章和鉴定人签名B.陈某在诉讼中可以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提出异议C.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公安局事后补正,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D.某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在场人签名,则没有法律效力E..若陈某当时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写明原因,法院仍应认定现场笔录没有法律效力3.下列关于本案证据收集与补充、证据提供、证据调取与审核的说法中,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有(    )。A.法院应当按照法庭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注明理由B.法院不得为证明公安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处罚时未收集的证据C.诉讼期间,县公安局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但作为其诉讼代理律师可以D.陈某可以提供证明县公安局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其提供的证据若不成立,则县公安局证明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依法免除E..若陈某提出了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经法院准许,县公安局可以补充相关证据4.若本案县公安局对陈某作出的处罚决定是罚款1000元,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则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当庭宣判B.若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本案中,被告若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审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二审法院审理本案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E.若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则应在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审结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并认为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并请求对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来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2.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甲省高级法院B.乙市中级法院C.乙市丙区法院D.甲省商务局所在地的法院E.甲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关于本案的审理对象、审理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审理对象是甲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B.审理对象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行为C.审理对象是甲省商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D.审理对象是乙市工商局的不作为行为E.审理范围包括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甲省商务局要求开源公司办理的行政许可的性质及其创设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许可,甲省地方性法规有权创设B.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许可,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创设C.属于企业设立的前置性行政许可,甲省地方性法规无权创设D.属于企业设立的前置性行政许可,甲省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均有权创设E.属于企业设立的前置性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及甲省地方性法规均有权创设

2015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2015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2015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2015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l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1.有关撤回复议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应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B.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方可撤回C.撤回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终止D.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E.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诉讼2.甲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做法和三通公司的做法中,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A.县法院应当当场立案B.县法院以起诉内容欠缺,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C.县法院一次性告知三通公司应当补正的内容D.三通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E.三通公司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有关执行和解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执行和解协议应取得人民法院同意B.约定减少罚款至1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C.约定减少加处罚款至l万元符合法律规定D.约定分2次缴纳符合法律规定E.三通公司到期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4.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判决撤销县环保局的加处罚款决定B.判决罚款变更为15万元C.判决变更罚款决定为责令停产D.判决变更罚款为18万元,并不再加处罚款E.判决确认县环保局的罚款及加处罚款行为违法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渡口县人民法院审查后于10月14日予以立案。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1.若法院认为该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罚款20000元的处罚明显太重、显失公正,则法院(    )。A.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处罚决定虽然不合理但合法有效B.应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责令恢复复议程序,重新处理此寨C.应判决维持处罚决定,并向被告发出司法建议D.可以判决变更罚款处罚E.可以裁定驳回起诉2若法院查明:(1)县国税局曾对该公司作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该公司对评定不满,公开指责县国税局不公正。此后,县国税局曾就此派人向该公司作解释,但被该公司拒绝。(2)此次县国税局完全出于报复实施税务检查,并以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为由作出过重的罚款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法院应判决(  )。A.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超越行政职权B.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C.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D.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适用依据错误E.确认罚款处罚无效,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被告资格、管辖法院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渡口县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B.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C.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D.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最先立案人民法院管辖此案E.渡口县国税局和惠江市国税局是共同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行政诉讼证据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丁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1.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人证言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因为郑某、鲁某是本案行政执法人员B.甲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甲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甲的证言为无效证据C.乙、丙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乙、丙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乙、丙的证言为无效证据D.甲、乙、丙、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毛某等三人、周某的证言合法有效E.甲、乙、丙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邦某、鲁某的证言合法有效2.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B.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C.丙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D.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E.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3.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琼林机械公司可以要求本案执法人员郑某、鲁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    )。A.琼林机械公司对乙、丙证言的合法性有异议B.琼林机械公司对毛某等三人证言的合法性有异议C.琼林机械公司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D.琼林机械公司对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E..对郑某、鲁某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法院对本案证据进行审查认定以及认定案件事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对本案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应进行审查,对无须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进行审查B.法院对本案可能涉及的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可以直接认定C.法院对本案可能涉及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可以直接认定D.若法院主持调解,琼林机械公司为达成调解协议而认可部分事实,则法院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将此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使用E.如本案中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则法院应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寨合并审理。李某的父亲属于(    ).

  • 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