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1、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A.73.00 B.70.00C.63.00 D.62.83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0B.0.778C.0.800D.1.2823、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A.3.3750B.3.3000C.2.4026D.1.65004、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A.0B.0.3846C.0.4359D.0.90005、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按无形资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B.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D.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