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政府公共财政之外又一类重要的社会福利资源投入方式,它虽然在具体的资金运行中不直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的渠道,其运行方式与政府公共财政也有很大的不同,但同样能够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并且它也有一定的再分配功能,通常被称为市场初次分配和政府再次分配之外的“第三次分配”。
慈善事业
志愿服务
社会公益行动
社会捐赠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国发展8万家管理规范、( )、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
服务专业
服务个性
人员充足
依赖政府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受益广泛、群众急需和( )”原则,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重点放在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等人群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上。
服务公平
服务专业
特殊照顾
关注弱者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受益广泛、群众急需和( )”原则,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等人群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上。
服务专业
服务公平
特殊照顾
关注弱者
(知识点已调整)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是坚持社区服务( )原则的体现。
分类指导
以人为本
社会化
个性化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出了六点要求,其中一点要求是坚持三个“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这三个“相结合”分别是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短期效果评估与长远效果评估相结合以及( )。
社会效益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
政府评估和服务对象评估相结合
投入评估与产出评估相结合
数量评估与质量评估相结合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不包括()。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社会工作者个人
专业教育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又一个重要渠道,与专业培训共同构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完整体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提出了一些要求。以下不属于这些要求的是( )。
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制定科学的专业设置标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规范
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发展社会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结构,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政策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的要求,这三个方面分别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以及( )。
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力度
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群组织建设
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
积极做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业服务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的导向是职业道德、能力和( )。
业绩
国家发展
社会需求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