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重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2014年8月8日,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确定甲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间为3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

    2014年9月1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对债权进行核查、选举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了甲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部分资产变价方案。

    2014年10月15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35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转增股票将由管理人向债权人分配,每100元债权可分得43.5股甲公司股票。

    2014年11月,管理人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同意的出资人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75%。其中一名不同意的出资人提出,转增后甲公司留存的资本公积金不足转增前股本的25%,转增方案不合法,要求管理人更正后重新表决。

    2014年11月2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进行了分别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8家,债权总额为50亿元;其中4家出席了会议,代表的债权额共计35亿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人共88家,债权总额80亿元;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80家,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75家(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68亿元)。

2014年11月28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5年1月16日,甲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原因。

(2)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否有权对债权进行核查?是否有权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曩是否有权对甲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部分资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并分别说明理由。

(5)出资人组是否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说明理由。

(6)不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重整计划草案是否已经表决通过?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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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原因:甲公司因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

    (2)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应当统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

    (3)①甲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公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4)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债权进行核查。根据规定,.核查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登记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权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在有完全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权选举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规定,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不包括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由债权入会议选任、罢免。④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对甲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部分资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规定,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5)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规定,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6)不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以法定公积金(而非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7)重整计划草案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规定,对债权人组(有担保债权人组和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在本题中,出资人组、有担保债权人组和普通债权人组均通过重整计划。


多做几道

丁公司对戊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庚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己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己公司能否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己公司能否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保证日期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丙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丁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A银行在明知戊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况下,仍向戊公司支付了100万元的票款,丁公司的票据权利是否因此而消灭?并说明理由。


假设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票据返还诉讼并胜诉,丁公司重新取得票据后,如果丁公司向承兑人A银行请求付款而遭到拒绝,在保全其票据权利后,丁公司能否向乙公司、BC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C对丁公司承担了票据责任后,C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再追索权?

B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C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D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和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D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2013年2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协议。A公司为履行该协议的付款义务,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付款人和承兑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出票百期为2013年3月10日,到期日为2013年8月10日,但未记载付款地,也未将购销协议号码在票面载明。

    因B公司拟申请贴现,A公司向甲银行出具了该汇票的承兑确认书,C公司于同日为该汇票向甲银行申请赡现出具了贴现保证书,但未在票面上作任何记载。甲银行对该汇票及上述承兑确认书、贴现保证书审核后,同意向B公司贴现放款。

    票据到期后,甲银行持该汇票向A公司开户银行提示付款,被以A公司存款不足为由于2013年8月13日退票。甲银行于退票当日向B公司发出逾期贷款通知书,要求其给付票款,但B公司一直未予偿还。

    2014年1月28日,甲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B公司、C公司以及A公司的开户银行承担票据责任。2014年4月15日,甲银行申请撤诉,法院予4月27日予以核准。

    2014年5月2日,甲银行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已经经过为由进行抗辩;A公司则提出两项抗辩理由:(1)甲银行因贴现取得票据,应当向贴现申请人B公司追偿;(2)我公司与B公司的购销协议已经解除,票据责任已经消灭。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购销协议号码是否导致票据无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A公司、B公司、C公司、A公司的开户银行是否均负有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甲银行再次起诉时,B公司能否以票据消灭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提出抗辩?并说明

理由。

(4)A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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