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3年全年实现收入总额5000万元,含出租仓库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从被投资居民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40万元;在进行年终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问题:
(1)12月份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收入5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商标权的账面成本30万元也未转销;
(2)12月份向企业职工发放自产货物,成本价25万元,市场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38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产成品账户;
(3)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35万元。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