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

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

C

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

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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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

       A项:说法正确,当选;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同意的,出质绝对无效,善意第三人也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合伙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质权自工商登记时设立,无须经合伙协议记载。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法院拍卖丁某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多做几道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

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

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

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A

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B

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

C

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

D

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

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

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

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

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

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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