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2011年)
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
不论是否在申请A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均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根措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2007年)
只能是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可以是其权利直接被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
可以是企业纳税人的财务人员
必须是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国务院某部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为由对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对该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3年)
若该部经复议审理后发现,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适用依据错误,可以决定变更
若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该部,则复议机关和法院均不应受理
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则该部作为复议机关应允许代理人查阅该部提出的书面答复,但是对查阅该部作出罚款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请求可以拒绝
若公司对国务院的裁决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ooo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谊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谊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地税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设终止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 )参加行政复议。(2010年)
案外人
共同被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第三人
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的车辆登记错误,袁某向天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河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其限期重新登记。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后,天河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案应由( )责令天河县公安局限期履行。(2009年)
天河县法院
天河县政府
天河县政法委员会
天河县检察院
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复议期间区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也不得予以变更
税务行政复设机关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后,在决定是否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审查( )。(2012年)
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复议条件
被申请复议的税务行政行为是否证据充分
是否属于复议机关已处理过案件的重复申请
被申请复议的税务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适当性
被申请复议的税务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上是否超过法定时限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县国税局对李某作出决定,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县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对限期缴纳税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扣押中巴车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罚款决定和扣押决定不服的,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不服县国税局的三个决定,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月10日,某县国税局在对甲企业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甲企业有逃税行为,于6月15日向甲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甲企业补缴税款100万元,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甲企业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遂于6月20日申请以自己的厂房设定抵押担保缴纳应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企业应当自6月15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甲企业应当自6月20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抵押外,甲企业还可以选择以保证或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甲企业提供的抵押担保应当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有权不予确认
如果税务机关不予确认纳税担保,甲企业有权单独就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的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