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资本监管“三大支柱”的是( )。
( )是描述在一定的置信度水平下,为了应对未来一定期限内资产的非预期损失而应该持有或需要的资本金。
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关于跨国银行业的监管
统一了监管资本定义
确定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
建立了资产风险的衡量体系
正式监管权力
会计资本
经济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
监管资本
()反映了银行实际拥有的资本水平,是银行资本金的静态反映。
账面资本
监管资本
经济资本
实收资本
下列事件发生在1988年的是()。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成立
《巴塞尔资本协议》通过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发布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
实收资本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
可转换债券
()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二支柱。
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
最低资本要求
市场纪律
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不包括()。
实收资本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次级债券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进一步提高了监管资本的最低要求,一级资本充足率提高至()。
2%
25%
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