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的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形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 )。
上市公司丧失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做“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
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口头形式进行宣誓。
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企业是一类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票据不能流通,就不能称为票据。
信托行为一经成立,原则上信托合同不能解除。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确认的资本筹措与运营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