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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

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

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

D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

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

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

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

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

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

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

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

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

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

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C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

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祺航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业务与资产

B

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

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

D

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

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

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

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

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

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