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社会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如下:①引导幼儿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验与教师、同伴等共同生活的乐趣,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养成对他人、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②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③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克服困难的尝试。④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⑤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他物品,爱护公物和公共环境。⑥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实际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扣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⑧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2)社会教育的途径:游戏活动、教学活动、劳动、生活活动和节日娱乐活动、参观游览是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的常用途径。(3)社会教育的方法:社会教育方法体系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各个领域普遍使用的教育方法,包括口头语言法、直观教育法和实践练习法等;另一部分是社会教育独特的教育方法,包括移情训练法、角色扮演法、观察学习法、社会认知冲突训练法、价值澄清法、陶冶教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