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般不单独使用,需要与其他特定权利或制度内容结合在一起,通过条款内容体现互惠待遇原则。
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互惠待遇条款
国民待遇条款
在贸易条约与协定中,通常适用的法律待遇条款包括( )
最惠国待遇条款
特惠国待遇条款
简述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
继美元之后的第二大国际支付手段是( )
日元
人民币
欧元
英镑
欧盟的决策机构是( )
欧洲议会
欧盟理事会
欧盟委员会
部长理事会
亚太经合组织在( )成立。
纽约
堪培拉
东京
新加坡
特惠关税区又被称为( )。
政治联盟
自由贸易区
优惠贸易安排
关税同盟
拥有欧盟最终控制权的是( )
层次最低、最松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是( )
经济与货币联盟
共同市场
( )欧元正式流通。
1999年1月1日
2000年1月1日
2001年1月1日
200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