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达公司")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3年1月1日发行了5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5100万元,发行费用为4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第二年2%,第三年3%;利息从2014年起于每年1月1日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该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5%。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某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1月1日支出5060万元用于该项目。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14年1月1日,仁达公司支付201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4)2014年12月31日,债券持有人将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转为仁达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已知在转换股份时2014年的利息已经计提但尚未支付。未转为仁达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于到期时(2015年12月31日)一次结清。 假定:①仁达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③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付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④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⑤(P/F,5%,1)=0.9524;(P/F,sP6,2)=0.9070;(P/F,5%,3)=0.8638;(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 要求(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仁达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计算仁达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 (3)编制仁达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4)计算仁达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并编制2013年末确认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5)编制仁达公司2014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6)编制仁达公司2015年末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