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大康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大康集团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大康集团主要从事快消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项目合伙人小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500万元,在审计过程中对各子公司执行的审计程序部分记录如下:
(1)子公司甲公司主要负责大康公司日化用品的销售,甲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到大康集团总营业收入的20%以上。小华注册会计师将其认定为重要组成部分,运用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对其实施了审计。
(2)子公司乙公司负责食品类产品的销售业务,乙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到大康集团营业收入的30%左右,小华注册会计师确定了乙公司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为300万元,乙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确定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并执行了审计工作。
(3)子公司丙公司负责国外业务的拓展销售,销售收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汇结算。丙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到集团总营业收入的40%,考虑到丙公司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小华注册会计师对丙公司受外汇交易影响的账户余额、交易和披露实施了审计程序。
(4)子公司丁公司主要负责集团产品销售后的售后服务,基本上不产生营业收入,丁公司的总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18%,小华注册会计师认为丁公司不属于重要组成部分,在集团层面对丁公司的财务信息实施了分析程序。
(5)子公司戊公司主要负责集团资产的投资运营,为集团资产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经常涉及复杂的金融工具的确认,戊公司的总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不足10%,小华注册会计师将其评估为具有风险重要性的组成部分,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利用戊公司的财务报表重要性对报表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项目实施了审计。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至(5),逐项分析小华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